本站主頁
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福建省泉州市
华侨大学(Huaqiao University),校本部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设立的中央部属高校,是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综合性大学,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的大学”。学校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高水平大学、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学校是福建省第二所设有研究生院并具有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府,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是首批有资格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香港政府特许的招收副学士升学试点大学之一,新中国最早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大学之一;学校在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居福建省第二位。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6日
一、报考资格
(一)身份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华侨考生:①考生本人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至报名结束日,下同),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②考生本人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截至报名结束日,下同),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及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②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提醒:考生在内地(祖国大陆)获得的学历须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以下专业研究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的,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名法律(非法学)(代码为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名法律(法学)(代码为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二、招生专业与类别
(一)招生专业
见《2025年招收港澳台侨、外国留学研究生专业目录》https://grs.hqu.edu.cn/info/1042/14860.htm
(二)招生类别
1.全日制。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校内(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
2.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校内(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或者根据考生录取情况,经学校评估同意开班的,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12月8日。
资格审核及补充材料时间:12月9 日-12月13日。
入学考核时间:12 月中下旬,具体以各学院安排为准。
2.第二批次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5月5日。
资格审核及补充材料时间:5月6 日-5月12日。
入学考核时间:5月中下旬,具体以各学院安排为准。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
2.报考类别选择:
①推荐免试:华侨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7月预计毕业生)。
②普通考试:其他考生(已毕业考生、其他高校考生)。
3.提醒:报名、补材料时间内系统正常开放,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补材料。逾期不再补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填报多个专业的视为报名无效。
考生应准确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一经发现填报不实或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而造成无法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系统填报操作指南见https://grs.hqu.edu.cn/info/1042/12310.htm。
(三)报名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清晰、完整扫描件上传至报考系统。
1.有效身份证明。
①港澳考生: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正反面均需提供。
②台湾考生: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通行证。正反面均需提供。
③华侨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在住在国的合法居留证件(根据所持居留权的不同,永久居留者提供过去2年的证件,其他合法居留者提供过去5年的证件);中国国家移民局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个人出入境记录(电子版,查询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华侨大学考生个人出入境记录表(模板见附件,打印后签字并扫描)。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公证材料。
①已毕业考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公证材料。公证材料分为: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高校的考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考生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材料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材料。
②应届毕业生(2025年7月预计毕业):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3.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4.推荐信。由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出具的两封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注明推荐人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
5.个人1寸彩色证件照。最近6个月以内的照片,大小不低于50kb。须为JPG/JPEG图片格式,请勿使用PDF格式。
6.学习计划。中文书写,个人签名。申请博士的,要求1000字以上;申请硕士的,要求800字以上。
7.其他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非必要项)。
四、入学考核
华侨大学采取申请审核制。
(一)报考资格审核。审核报名资料,审核结果显示在报名系统中,并同步发送至考生注册报名所用邮箱。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学术审核(复试)。
(二)学术审核(复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复试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形式包含材料评价、笔试或面试等。复试具体安排如内容、方式、考核标准、时间、地点等由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及报到入学
(一)录取
我校审查考生报名资料,结合学术审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考量并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5年7月寄发考生本人。
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到入学
学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七、费用
(一)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单位为人民币/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学习形式 |
学习层次 |
学费标准(人民币/学年.人) |
全日制 |
博士 |
10000 |
硕士 |
8000 |
|
非全日制 |
硕士 |
工商管理(MBA):35000 |
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30000 |
||
新闻与传播:20000 |
||
机械、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15000 |
||
学习地点设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国家:依协议 |
(二)住宿费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费用以宿舍类型为准。住宿条件:一般为空调、独立洗手间、热水系统、24小时网络连接、书桌、衣柜等。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流程相关咨询:研究生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行政大楼A611,361021
电话:(0086)0592-6161272,(0086)0592-6161276
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报名咨询微信群及更多信息见https://grs.hqu.edu.cn/gatql.htm
(二)专业相关咨询:各学院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https://yjszs.hqu.edu.cn/lxfs.htm
资料来源: 华侨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直属,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语言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1960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学校创办于福建泉州,廖承志为首任校长。1970年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1996年由国务院侨办、福建省人民政府进行共建。1997年原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并入,成为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03年在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于1980年成立董事会,庄希泉、胡平、黄长溪、贾庆林、陈明义、宋德福、王刚先后担任董事长。现任董事长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名誉董事长为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特别行政区原行政长官何厚铧。
现有教职工2800多人。在1700余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占56%、博士学位者占67%、海外留学经历者占38%,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占66%。有双聘院士、国家领军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百余名,有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多支高水平团队。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与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累计培养各类人才20多万名,其中6万多名分布在港澳台及海外各地,成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的友好使者。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7101人、研究生5486人,有来自港澳台地区和90多个国家的学生7070人,是全国境外学生最多的高校之一。设有28个学院、92个学系(部、中心)。有3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2个专业通过国际及国内专业认证。有19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2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虚拟教研室、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平台100余个。
学校加强学科建设,形成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覆盖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拥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41个,福建省高峰高原学科17个。工程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5‰,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2个学科居ESI前1%。
学校重视学术研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能力。每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在福建省高校中名列前茅。科研成果获评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学术论文分别在《自然》(Nature)、《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连续四年进入自然指数年度榜单全国百强。2位教授连续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单。
学校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推动产教融合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贡献。扎根八闽大地,助力福建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主持《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委托立法项目,参与厦门、泉州有关申遗工作,与地方政府携手推动泉州“一带一路”侨泽园建设,打造“华大讲堂”“集美讲堂”高端学习平台。与重庆市和福建省的8个设区市建立了校地合作关系,帮扶贵州黔西南试验区、甘肃积石山县脱贫攻坚。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已与五大洲44个国家和地区的28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签署合作协议。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招生院校,在全球设立了133个办事或招生机构。
学校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努力服务国家侨务与公共外交工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连续十一年出版《华侨华人蓝皮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连续三年入选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最具影响力高校智库,并入选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一带一路”研究特色智库。泰国研究中心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马来西亚研究中心入选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华侨华人研究院、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院入选福建省重点智库。促进民心相通,连续16年举办“外国政府官员中文学习班”,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一大批致力于促进中外友好的优秀人才。大力推广华文教育,为全球55个国家570多所华校培养师资、编写教材、开展中华传统文化体验,助力国家华文教育标准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学校注重文化育人,建设“一元主导、多元融合、和而不同”的校园文化,连续两年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形成“承志·传统文化大观园”和“精彩亚洲·对话文明”等文化品牌。学生男篮九度问鼎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总冠军,代表中国首次夺得世界大学生三对三篮球联赛总决赛男篮总冠军。
学校在泉州、厦门两地分别设有校区,总占地面积214.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8.04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资料502万册。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侨校+名校”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声誉良好的大学,为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资料来源:华侨大学
统计数据截止到:2022年6月
厦门大学 | 华侨大学 |
福州大学 | 福建工程学院 |
福建农林大学 | 集美大学 |
福建医科大学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福建师范大学 | 闽江学院 |
武夷学院 | 宁德师范学院 |
泉州师范学院 | 闽南师范大学 |
厦门理工学院 | 三明学院 |
莆田学院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 福建江夏学院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